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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地政局】109年9月份地政法令月報

  • 內政部函釋有關公司法人分割申辦權利移轉登記,得由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單 獨申請辦理一案
  • 為避免詐欺集團偽冒所有權人及債權人,取得法院核發之調解筆錄後,由調解 筆錄所載權利人持憑該調解筆錄單獨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調解移轉登記等偽冒 案件發生,請貴所確依內政部來函說明三辦理,落實防偽機制,以守護民眾不 動產財產權益
  • 有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建物測量與建築管理聯繫作業要點」第6點有關 受套繪管制之土地疑義一案
  • 土地登記規則第35條第14款規定免予提出權利書狀之土地登記案件項目, 經 內政部109年9月11日台內地字第1090134441號公告新增「農田水利會依農田水 利法第23條規定辦理之權利變更登記」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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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居研究院】上海房地產市場報告(2020年9月)

  新房市場9月需求端增長明顯,呈現出供給和需求相對均衡的狀態。新房供給基本與上月持平,相較於之前改善級樓盤是市場的主要聲音,隨著在成交和需求結構上的傳導,剛需和剛改漸漸恢復到市場的主力地位。成交比較多的屬臨港新城板塊,隨著一些重磅企業的入駐,四季度臨港依舊會是購房需求的重點地區。徐涇同樣也是收穫了非常多的人氣,成為很多剛需購房者們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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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C】中國商品住房百城庫存月報(2020年9月)

 “金九”房企推盤節奏加快,供應顯著放量的背景下,成交復甦動能減弱,使得百城狹義庫存環比微增3%,同比則增長12%,去化週期微增至12.01個月。分能級來看,一線城市因供應放量,庫存面積環比增長5%,但成交熱度延續使得去化週期降至2019年以來新低,僅為11.81個月;二線城市本月庫存量較上月穩步增長1331萬平方米,同比上漲14%,在不同能級城市中居首;去化週期延續上揚趨勢。三四線城市無明顯庫存積壓,去化週期環比微增,但已低於去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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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stat】Key figures on Europe — Statistics illustrated — 2020 edition

his third edition of Key figures on Europe — Statistics illustrated follows on from the success of previous years’ publication.

It aims to provide intuitive visualisations, innovative data presentations and more concise text, so users can rapidly obtain an understanding of differences between Member States. It is available in English, French and German.

【公告】跨縣市辦理拍賣、金融機構抵押權相關登記超方便

自109年7月1日起,本市各地政事務所配合內政部辦理跨直轄市、縣(市)收辦土地登記案件,除原有的7項簡易登記案件項目外,又新增試辦拍賣、抵押權塗銷登記和抵押權設定、內容變更及讓與登記等3種案件類別(受理項目及處理時限如圖1),您只要就近到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辦,均可為您辦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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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95 號

查系爭解釋公布前,人民對於都市計畫擬定計畫機關依規定所為定期通盤檢討,並無法律依據得以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以資救濟,故聲請人於系爭都市計畫公告後未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依當時法律適用之情形,自難歸責於聲請人。況系爭都市計畫屬法規性質,聲請人縱然於公告時客觀上得以知悉該公告內容,是否即可理解此一外觀屬法規命令之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其中具體項目為行政處分而得及時提請司法審查,於系爭解釋公布前實亦難以期待。按系爭解釋要求「立法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二年內增訂相關規定,使人民得就違法之都市計畫,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提起訴訟以資救濟」。立法院爰修正公布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5、第263條條文,並增訂公布第237條之18至第237條之31條文及第二編第五章章名「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並自109年7月1日施行,以落實系爭解釋(立法院公報第108卷第103期院會紀錄第104頁至第108頁及所附條文對照表參照)。是因聲請人聲請補充解釋釋字第156號解釋而作出系爭解釋,已促使行政訴訟法之修改並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對憲法之維護確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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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有關函詢「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第2條第3項第1款,有無自有住宅之認定疑義1案

一、復貴局109年10月14日中市社障字第1090116397號函。

二、依據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2條第3項第1款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自有住宅:一、身心障礙者、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個別持有應有部分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未設於該處。」

三、有關貴局上開函提及「......本市市民申請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經查申請人所有高雄市六龜區2棟房屋各為36.55平方公尺及39.3平方公尺,申請人雖未設籍於該2處,惟自有住宅合計超過40平方公尺。旨揭辦法未明訂應計房屋面積為同1人持有各棟面積合計,或各棟分開計算不得超過40平方公尺,於案件審核時尚有疑義,懇請惠予釋疑......」1節,說明如下:

(一)本辦法前於101年修正時,參酌住宅補貼作業規定第30點第1項第1款:「具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自有住宅:(一)申請人或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個別持有面積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戶籍未設於該處。」,明定本辦法前開視為無自有住宅之規定。其立法意旨係考量申請人持有共有住宅,非供本人居住,且持分面積未滿40平方公尺,顯不符居住標準,故視為申請人無持有該共有住宅。

現在是否為打房時機? 財長蘇建榮:政府一體

台灣正面臨快速的人口結構變遷,住宅空間的規劃也有與過往不同的發展,包括從三代同堂到核心家庭與夫婦二人的居住型態變化,以及從養兒防老到以房養老的社會觀念轉變等。因此,現有的居住空間與都市住宅政策該如何因應,人口與家庭結構的變遷將成為重要議題。本論壇將從人口與家庭結構變遷的趨勢探討住宅空間演化的歷史脈絡,推測未來住宅需求的可能樣貌,提出都市住宅發展的建議。

►論壇影片線上觀賞 (有中文字幕)
   https://youtu.be/a9jktl9Xl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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