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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ills】Local Housing Allowance: increased due to Covid-19

Local Housing Allowance (LHA) has recently experienced what is probably its biggest ever increase.  LHA is the cap on the amount of housing benefit tenants in the private rented sector can receive.  As part of the Social Security (Coronavirus) (Further Measures) Regulations 2020, the link between LHA levels and market rents was restored from 1st April 2020.

【座談】2020/6/30(二) -「不動產估價服務委託書訂定指引」座談會【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一、時間:109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30-4:30整

二、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1號十樓(土地改革紀念館)

三、議題:不動產估價服務委託書訂定指引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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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台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申請文件」

依據:依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申請加速重建辦法第21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修正「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申請文件」如下:

一、第一章:申請基本資料。(一)申請書。

二、第二章:重建計畫範圍。(一)危老基地檢核表。

三、第三章: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一)申請重建同意書。

四、第六章:申請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申請容積獎勵項目表。(二)容積獎勵值檢討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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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有關拍賣、抵押權塗銷登記之申請文件簡化措施

為達簡政便民與齊一作法,拍賣、抵押權塗銷登記之申請文件簡化措施相關作法如下:
一、申請拍賣登記,案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已載明土地、建物標示及權利範圍等資料者,免附登記清冊。
二、申請抵押權塗銷登記,得免附登記清冊:
(一)申請抵押權塗銷登記(清償或拋棄),案附他項權利證明書已載明土地、建物標示及權利範圍等資料,免附登記清冊;如未能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而檢附切結書者,該切結書已載明土地、建物標示及權利範圍、原設定抵押權收件年字號等資料,亦同。
(二)申請部分清償或部分拋棄,案附抵押權(部分)塗銷同意書已載明應予塗銷之土地、建物標示及其權利範圍,得免附登記清冊。
(三)倘涉重測、重劃或土地、建物標示分割或合併,致他項權利證明書所載土地、建物標示與現地籍資料有所差異,受理登記申請案件之審查人員得自行列印該他項權利資料佐參。
三、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且共同擔保標的均相同之不同次序抵押權,得簡化以1份登記申請書提出申請之情形:
(一)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包括部分塗銷),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且共同擔保標的(土地、建物標示與權利範圍)相同惟次序不同,其抵押權人、塗銷登記原因、原因發生日期均相同者,得以1件登記申請案件辦理,以資簡化。

【函釋】不動產辦竣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後,嗣依法院判決按全體繼承人法定應繼分變更登記為分別共有,得以「共有型態變更」為登記原因辦理登記

一、按不動產已辦妥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後,嗣和解或調解筆錄成立之內容係依全體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變更登記為分別共有,得以「共有型態變更」為登記原因辦理,前經本部101年7月19日內授中辦地字1016003823號函釋有案。類此情形,當事人倘持遺產分割事件之法院判決,就已辦竣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之不動產,按全體繼承人法定應繼分變更登記為分別共有,係將公同共有關係終止改為分別共有關係,性質上亦屬分割遺產方法之一,惟未涉及所有權移轉或分割取得分得部分之單獨所有權,僅係共有型態由公同共有變更為分別共有,亦得以「共有型態變更」為登記原因。
二、前開情形,與全體繼承人同意依法定應繼分會同辦理登記者,僅依憑證明文件不同但均將公同共有型態變更為分別共有,且無涉權屬變動,爰尚無配合註記依判決、和解或調解筆錄辦理之必要,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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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囤房稅戶數 台中5年增1.6萬戶六都最多

財政部統計,2019年全台須課徵「囤房稅」的住家非自住用房屋共68.55萬戶,比2015年增加6.75萬戶,增幅逾1成;其中以台中增加1.59萬戶最多,推測應與中科等地持續發展,帶動不動產開發有關。

房屋稅的計算公式為「房屋課稅現值乘以稅率」,稅率又根據房屋使用情形分為多種,以不同稅率課徵,其中主要有「住家用」和「非住家用」等類別。

「住家用」大項下又有自住用、非自住等子類別,自住用指民眾自用房屋,全國限3戶以內,超過則歸類為非自住用房屋,須以較高稅率課稅,部分縣市還會依據持有戶數多寡訂定差別稅率,持有越多、稅率越重,俗稱「囤房稅」。

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通報顯示,「囤房稅」2015年上路,全國課徵戶數約61.8萬戶,之後逐年增加,至2019年課徵戶數已來到68.55萬戶。

觀察六都變化,這5年間以台中市「囤房稅」開徵戶數增加1.59萬戶最多,增幅達18.8%;去年開徵戶數已來到10.04萬戶,為六都中第二多,僅次於新北市。財政部統計處表示,主因應與中科、台中工業區、水湳經貿園區等地持續發展,帶動當地不動產開發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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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內政部:住宅建造及開工執照 雙創10年新高

內政部統計,108年核發住宅類建造執照14萬8566宅,較前年增加2萬6877宅,增加22.09%,近10年新高。去年住宅類開工執照11萬6521宅,較前年增加1萬4299宅,增加13.99%,也為近10年新高。

現行法令規定,建築物的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工程,應請領建造執照,且自領得建造執照之日起,應於6個月內開工,並於開工前申請該管主管建築機關備查,而建築物建造完成後得使用或變更使用,也應請領使用執照。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最新資料顯示,去年核發建築物建造執照計2萬7143件,較上年減少0.74%,但核發住宅類建造執照14萬8566宅,較前年增加2萬6877宅,增加22.09%,為近10年新高。

統計處指出,去年核發建築物建造執照的總樓地板面積計3693萬平方公尺,較前年增加8.66%;按用途別觀察,以住宅類2195萬平方公尺最多,占59.44%,工業、倉儲類798萬平方公尺居次,占21.61%。與前年比較,住宅類增加327萬平方公尺,共增加17.53%最多,工業、倉儲類增加23萬平方公尺,增加2.94%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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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不動產實價登錄 7月起改由買賣雙方申報

內政部表示,經行政院核定,從7月1日起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將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內政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現行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依序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而去年7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將申報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於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經行政院核定,新制將於7月1日起施行。

內政部表示,6月30日前已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買賣移轉登記的案件,仍依原規定,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以利新、舊制度順利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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