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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配合防疫升級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相關因應措施

 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暫停各項到府到院服務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為因應COVID-19疫情社區傳播風險升高,並保障民眾及機關同仁的健康,自110年5月17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暫停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各項到府到院服務。

建成地政事務所轄內各項申請案 請多利用跨所登記或代收
       基於防疫考量,上述期間位於萬華區之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轄內各項土地登記、測量及地籍謄本等申請案件,請多利用跨所登記,或至臺北市其他五個地政事務所辦理跨所代收。為防止疫情擴大,請洽公民眾務必全程配戴口罩、手部消毒,並保持社交距離,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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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防疫升級,無急迫性之登記案件可於疫情舒緩後再行辦理!

為加強防疫,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該市轄內不動產登記案件,倘因落實防疫致延遲辦理登記者,於計算土地登記罰鍰時,對於第3級以上警戒之期間將予以扣除。
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擴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雙北市自110年5月15日起至5月28日提升疫情警戒至第3級,全國自5月19日起亦提升疫情警戒至第3級,加嚴、加大限制措施以防範疫情大規模傳播。鑒於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時,依土地法及相關規定,不動產權利變更應於一定期限內辦理登記,否則將依計收之登記費為基準,按逾期月數為倍數(最高不超過20倍),計算應處罰鍰之金額。以繼承為例,被繼承人過世後相關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超過7個月以上辦理者,將面臨課予罰鍰之義務。然疫情持續升溫,優先防疫為首要原則,為使民眾減少非必要之移動與群聚情形,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該市轄內不動產登記案件,對於逾期申請者,於計算逾期期間時,第3級以上之警戒期間將視為不可歸責於申請人之期間主動予以扣除。地政局呼籲民眾對於無急迫性之案件於疫情舒緩後再行辦理,並請於警戒期間減少非必要移動,以共同防堵疫情。

【公告】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社子島專案工作站自110年5月15日起暫停對外開放,並暫停土地改良物查估作業

臺北市防疫進入第三級警戒,為配合市府防疫政策,社子島專案工作站自110年5月15日起暫停對外開放,原排定110年5月15日後查估之領勘作業亦全部取消,後續將視疫情重新寄發領勘通知,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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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疫情提升為三級警戒,本處受理都市更新案業務執行方式調整

一、申請人未能依「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第2項、「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案審查與處理同意書重複出具及撤銷作業要點」第2點、第8點、第9點及第10點及其他涉及申請期限之都市更新案,防疫期間(110年5月15日至110年6月8日)得不計入時效計算,如需扣除時間,申請人後續應於申請函文載明。

二、有關都市更新相關會議執行方式調整如下,後續將配合疫情狀況滾動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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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三大財政法案修正 初審完成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2日完成審查「稅捐稽徵法」、「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三大修正案,其中房屋稅條例涉及囤房稅改革、稅捐稽徵法則部分條文未有共識,兩案送黨團協商,僅土地稅法進入二、三讀程序。

房屋稅條例修正案為所有法人與三戶以上自然人排除適用房屋稅免稅門檻,以防堵法人將出租不動產分割為小坪數、讓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免課房屋稅門檻。

財政部統計顯示,我國2019年房屋稅案件共1,282萬件,其中約兩成為免稅案件,實務上已出現法人千坪房屋按3坪切割避稅案例。

但藍營等在野黨認為,房屋稅修正課稅門檻與囤房稅皆為房屋稅條例,應一併改革以加重非自住囤房稅率,在朝野意見分歧下,房屋稅條例送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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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3

【中央社】北市議會通過囤房稅待銷售期縮短 3年改1.5年

 

台北市議會大會今天通過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台北市財政局表示,待銷售期從原本3年改為1.5年、優惠稅率1.5%改成2%,修正案通過後,預計7月施行,明年可課徵。

台北市議會下午召開定期大會,審議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經討論後,宣布通過。財政局長陳家蓁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說,經議會法規委員會討論,送大會審議,最後通過待銷售期1.5年、優惠稅率2%,今年7月施行,預定明年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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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17:40:58中央社 台北12日電

    【自由時報】都更條例三讀通過、容積放寬1.3倍 地方可代拆海砂屋

    立法院院會14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未來海砂屋及耐震能力不足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在審議核定後,可由地方政府代拆,且放寬容積獎勵至1.3倍。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這次修法對於經評估認定有耐震疑慮的建物,政府採取積極的手段來加速處理,同時提高重建容積獎勵,希望雙管齊下,以及時降低災害,讓國人住得安心又安全。

    徐國勇指出,在921大地震發生後,政府雖已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相關規定,但之前興建的6樓以上建築物全國約有3.62萬餘件,這些建築物因戶數多、整合不易、獎勵不足、實務執行上缺乏政策誘因,推動不易,這次修法通過後明定,都市更新範圍內,若有海砂屋及耐震能力不足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在民眾已有拆除重建共識下,且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均經審議核定後,地方政府得依建築法規定程序先行拆除,另外考量上述建築物具有改善的迫切性,也同時放寬最高可達原容積1.3倍容積獎勵規定,期望加速都更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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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買房自住族 房貸利息列舉扣除留意3件事

    低利環境下自住房屋買氣大增,2020年購屋的自住族,今年報稅便可列報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上限新台幣30萬元,但要留意相關限制,如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須辦理戶籍登記等,二胎房貸則不適用。

    個人綜所稅的計算,是以所得金額減掉免稅額、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後的淨額,乘以適用稅率計稅,其中,扣除額分兩種,包含標準扣除額(現行單身者12萬、有配偶24萬)及列舉扣除額(特定項目金額合計),兩者比較後,選擇金額最高一方列報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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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6 11:05:56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中國消費】中國多部委發力住房租賃市場強化監管

      “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

      作為城市新市民和青年緩解住房困難的重要手段,近年來,住房租賃行業在社會民生中的重要性不斷提升。同時,黑中介、虛假房源、長租公寓爆雷等亂像也頻頻發生。近期,針對住房租賃市場的相關政策頻出,相關部門紛紛在市場、金融、戶籍、土地、法律等方面發力,助力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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