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地產】中國民法典來了!這些住房與居住問題值得關注
住宅用地70年期滿自動續期:費用按法律繳納或減免
全國老百姓密切關注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續期問題,在民法典中又增加了新的表述,並首次提及費用繳納問題。
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物權編草案關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續期問題,先作一個原則性規定。草案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跟現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49條相比,這一次新增的“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的表述引人關注。
住宅土地使用權期限為70年,根據統計,儘管從上世紀80年代出讓土地開始,也還未出現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的情形,但近幾年各地還是陸續出現一些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案例。不過,目前法律及行政法規對於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是否繳納費用及如何繳納費用上也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無償設立“居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