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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永平社會住宅釋出三房型1戶採隨到隨辦方式受理申租

位於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六段261巷2號附近的永平社會住宅預計釋出1戶,將於6月21日起至30日止採先到先辦、隨到隨辦方式受理申租,本次招租考量租期與社區其餘現有50承租戶換租期一致,故租期至113年7月31止,屆滿後再併同社區現住戶辦理換約續租,租賃及續租期限合計最長不得超過6年。歡迎家庭人口數為3人以上符合資格並有需求的民眾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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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投資計畫審查準則

第一條 本準則依新市鎮開發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準則所稱投資計畫,係指投資人依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附具之投資計畫。

第三條 投資計畫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投資土地標示。

二、土地使用分區及其使用管制。

三、建設內容概要。

四、營運計畫。

五、投資進度表。

六、財務計畫。

七、得標後價款繳付計畫。

八、其他必要之事項。

【法規】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

一、內政部營建署(以下簡稱主辦機關)為執行行政院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院臺建字第一一一零零一五八七九號函核定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以下簡稱本專案計畫),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本規定名詞,定義如下:

(一)初入社會青年:指成年至三十五歲以下單身者。

(二)新婚家庭:指申請人於審查基準日前二年內結婚者,並以戶籍登記為準。

(三)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家庭:指申請人或其配偶育有未成年子女(胎兒)者。

(四)家庭成員:指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胎兒)。

(五)舊戶:指本專案計畫受理申請年度五月三十一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正接受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租金補貼。

2.正承租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包租案之次承租人或代租案之承租人。

【經濟日報】房地合一重購退稅追繳規定放寬 寄戶口等三情形可豁免

房地合一「重購退稅」追繳規定放寬,財政部今(9)日發布解釋令,若因未成年子女就學所需、本人或配偶因公派駐國外、原所有權人死亡等三大例外原因,而導致在列管五年內全數遷出戶籍,在仍維持自住的前提下,原享有的重購退稅優惠仍可維持,不會被國稅局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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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業界推案信心 轉趨保守

內政部近期發布統計通報,去年全年核發住宅類建築物建造執照共約17萬戶、使用執照約10.5萬戶,皆創近十年新高,尤其台南市、高雄市住宅建照核發戶數分別成長三成四、二成八,兩直轄市去年推案信心在六都中位居冠亞軍。不過,今年前四月核發住宅類建照約5.3萬戶,年減7.8%,在打炒房政策不斷加碼、升息等壓力影響下,顯現建商推案信心趨向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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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房客戶籍未遷離 即日起屋主可線上申請遷至戶所

部分房東因擔心房客於租屋處獨立設戶籍,搬遷後戶籍未遷出,造成實務上有房東以租約或口頭方式禁止房客設戶籍。內政部今天表示,依據「戶籍法」第50條第1項規定,房客搬家戶籍未遷出,房屋所有權人可依法申請將房客戶籍遷至當地戶政事務所,房東實際上無需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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