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申請讓售土地,機關所為准駁與否之決定,應係行政處分而非國庫行為,具有公法性質,非普通法院所得審究
當事人依國有財產法第 52-2 條規定向機關申請讓售土地,機關所為准駁與否之決定,應係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而非國庫行為,具有公法性質,自非普通法院所得審究。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整理)
當事人依國有財產法第 52-2 條規定向機關申請讓售土地,機關所為准駁與否之決定,應係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為行政處分,而非國庫行為,具有公法性質,自非普通法院所得審究。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整理)
建築教育的目的,是為了培養適應未來的建築專業人才。在環境省思、設計目標和工具等因素已然鉅變之下,大學建築學系五年的課程,希望帶領給新生代甚麼樣的面貌?作者將十餘年的建築設計教學整理成冊,透過各式題目和體驗路徑,分享對於環境、歷史和時代觀察,試著為來者打開一扇島嶼教室的大門。
陳書毅將親身帶領與出題的設計教學,以及豐富的島嶼生活手札,整合成七大章節:
第一章 初出茅廬
第二章 體驗與感知
第三章 類型與地景
第四章 城鄉遊蹤
第五章 都市再生
第六章 傳統建築測繪
第七章 島嶼札記
中華郵政董事長魏健宏表示,積極發展數位化,過去是通路為王,現在要網路與實體結合,讓客戶更方便,而且在部分業務可用網路辦理下,營業據點面積可以縮小,將土地資產拿來開發利用,增加郵政公司營收。
他說,空間規畫是希望產生郵局營收的效益,有的可做大規模開發,例如拆除重建,以公辦都更和參加私辦都更方式,讓土地效益透過開發展現價值。
例如台北北門郵局配合北市政府西區門戶計畫,計劃興建二棟大樓,將來可做國家金融中心。而小規模運用則是將郵務空間做商業出租,因為在郵局旁邊的商店可產生集客效果,可以和地方經濟結合
2019-02-18 00:49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轉發】越南離我們很近,但卻又如此陌生,於古時,越南最早與中華文化接觸的交叉點為秦朝,然在歷史的輾轉下,法國、美國的文化也深深地影響了這狹長的國度。近年普利茲克獎得主多為亞洲建築師,其中一位就是出身越南的武仲義,他於那看似粗獷的建築手法,為越南帶進了一股嶄新的風潮,在大批法國法西斯第三共和的建築風格的建築中脫穎而出,為城市添增了全新的面貌與他面對不斷膨脹的都市的看法及解決之道,那麼他是如何做到的?在胡志明市中遊走,就像擁有心流反應般,時間總是過得特別快,這座城市到底擁有什麼樣的獨特魅力,待你一起來發掘。
【講師│熊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