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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研協】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住房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

【中房研協】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住房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

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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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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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多項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從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允許更多類型的土地、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降低住房租賃企業稅負等方面發力,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

  會議確定,要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鼓勵市場力量參與,加強金融支持,增加租金低於市場水平的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對於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等,可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允許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用房、廠房等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本次國常會還確定,從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徵收率減按1.5%繳納增值稅;對企事業單位等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減按4%稅率徵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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