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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房東不讓染疫租客居住 內政部:依法可罰15萬元

【經濟日報】房東不讓染疫租客居住 內政部:依法可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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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4)日表示,房東不得以房客因染疫而拒絕其居住,亦不可因其有居家檢疫等情形而歧視其合法租屋權益;若違反者,依法將可處最高15萬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

內政部呼籲房東,在疫情期間應共體時艱協助房客,避免不當終止租約及要求搬遷;房客若受到房東不當對待,可即時通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

內政部表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規定,對於傳染病病人、接受隔離治療、居家或集中檢疫者的合法權益,應尊重及保障,不得歧視;第12條同時規定不得拒絕傳染病病人居住或給予不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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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12:26:09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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