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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住房租賃監管要有的放矢

【經濟日報】住房租賃監管要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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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近日聯合印發意見,明確要求各地加強住房租賃企業從業管理,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合理調控住房租金水平。

  監管意見直指長租公寓高風險經營、盲目擴張、爆雷等亂象,有相當強的針對性。一段時間以來,部分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模式風險高。特別是其通過銀行租金分期貸款變相融資,直接形成資金池,走上高槓桿瘋狂擴張之路,增加了行業風險。

  將房租市場固定在“租住不炒”的軌道上,政府的鼓勵與規範不可缺少。此次6部門的監管意見,就是要加密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規範的柵欄,對企業無序競爭、非法逐利等行為,予以有力有效箝制。一是限租金規模,大幅度減少預收資金,減小信用風險;二是利害隔離,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既保證了租客信貸資金周轉的權利,又防止了“套路貸”的發生;三是加強資金監管,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收取的租金、押金納入監管賬戶,規範企業支付行為。

  最嚴規定還得有最嚴執行。值得注意的是,6部門的意見著眼點就是“加強監管”,強調了城市政府的主體責任。同時,意見還明確監管重點為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而非各類出租主體。監管有的放矢,住房租賃市場才能充滿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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