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自由時報】包租代管業緩衝期剩2週 內政部:6/27起未登記營業將開罰

【自由時報】包租代管業緩衝期剩2週 內政部:6/27起未登記營業將開罰

焦點新聞
-
政府政策
-
台灣
閱覽次數307

租賃專法施行即將滿2年,給予原有經營包租代管業者2年繼續營業的緩衝期,也將於6月26日到期,僅剩最後2週,內政部表示,地方政府已積極輔導原有業者完成許可登記,自本月27日起,經營的業者若仍未取得登記證,最高將開罰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請業者勿心存僥倖。

內政部指出,為提升包租代管業者專業服務能力並兼顧業者權益,於租賃專法特別規定,包租代管業者應經地方政府許可,並完成公司登記、繳存營業保證金、加入地方公會及僱用合法租賃住宅管理人員等,可登記正式營業,但給予原已執業者2年的緩衝期僅剩2週,為避免受罰,內政部呼籲,在執業中但尚未取得登記證的業者,應儘速依法取得營業資格。

點閱更多

2020/06/12 17:16文/記者葉思含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