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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內政部修法 非公有土地蓋社宅可獲1.5倍容積獎勵

【中央社】內政部修法 非公有土地蓋社宅可獲1.5倍容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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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表示,為提高社會住宅興建量能,日前已修訂相關法令,新增行政法人興辦社會住宅若使用非公有土地,可獲得1.5倍容積獎勵,讓社會住宅土地來源更多元化。

內政部上午透過新聞稿表示,因公有土地資源有限,考量行政法人興辦社會住宅,其土地來源具有多樣性,為提高興建社會住宅量能及增加老人、長期照護、幼兒及托育設施的使用,已於3月31日發布「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行政法人興辦這類設施使用非公有土地時,準用公有土地規定,可提高法定容積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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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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