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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新北都更容積獎勵新法 捐社宅、托老1坪換1.8坪

【自由時報】新北都更容積獎勵新法 捐社宅、托老1坪換1.8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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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今年1月修法,新北市政府制定子法「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草案,明定申請容積獎勵標準,並提高捐贈公益設施的誘因,若捐贈社會住宅、托老中心或銀髮俱樂部,捐1坪可換1.8坪,今天經市政會議通過,將送行政院備查,預計10月初上路。

都市更新處長張壽文指出,配合都更條例修法,新北市針對都更建築容積獎勵項目、計算方式、額度及申請條件等,訂定「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草案,過去都更申請案可獲得的容積獎勵可能在審議過程有所調整,建商實際拿到的容獎不如預期高,影響建築物設計或住戶分配權益,引發爭議,業界常抱怨「看得到、吃不到」,此次修法增加申請容積獎勵的項目,且額度明確化。

張壽文表示,都更案容積獎勵上限為50%,申請人可選擇中央30%與新北20%,或是全部申請中央50%,在新北市的選項部份,如果留設人行步道、基地周邊退縮或縮小建蔽率等,分別可獲得8%到15%不等的容積獎勵;此外,捐贈都更基金、開闢街角廣場、留設公眾通行通道,可依據公式計算或實設面積,爭取不同額度的容積獎勵,若基地內有合法4、5層樓建築物及基準容積率限縮等,分別可獲2%至10%不等的容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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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8 18:13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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