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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中國進一步放寬戶籍限制 激發社會性流動活力

【南方都市】中國進一步放寬戶籍限制 激發社會性流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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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5日,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正式向社會公佈。《意見》提出,以戶籍制度和公共服務牽引區域流動。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會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

  “零門檻落戶不再是傳說”,意見一經發布,即引起了公眾的熱議。但明了中國戶籍制度演進的邏輯,就會發現,“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實為水到渠成之舉。

  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隨後結束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則明確提出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

  到了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在《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中更提出: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並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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