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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申請文件

【訂定】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申請文件

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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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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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依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申請加速重建辦法第21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訂定「臺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申請文件」如下:

一、第一章:申請基本資料。

二、第二章:重建計畫範圍。

三、第三章:土地及合法建築物。

四、第四章:土地使用規定。

五、第六章:申請容積獎勵項目及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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