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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國土署】裝修廢棄物非營建土方 只要妥適分類去化無虞 內政部與環境部攜手合作建立循環再利用機制

【內政部國土署】裝修廢棄物非營建土方 只要妥適分類去化無虞 內政部與環境部攜手合作建立循環再利用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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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廢棄物清運成本暴增 5 倍衝擊建材市場萎縮民間團體呼籲政府加設臨時收容場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5/13對外澄清,建築拆除或室內裝修工程產出混合物,依廢棄物清理法視為廢棄物,不歸屬營建剩餘土石方,更不是土資場收容範圍,必須先運至營建混合物分類處理廠或營建廢棄物處理廠進行妥善分類後,才能循環再利用。為使國內建築物拆除後的材料能建立一套完整循環體系,內政部會與環境部發揮跨部會合作力量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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