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重大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
【公告】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度重大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作業規定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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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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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執行一百十四年重大震災(以下簡稱一一四年重大震災)相關受災戶(包含〇一二一嘉義大埔地震受災戶及一百十四年度發生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房屋因震災毀損或坐落於因震災導致土壤液化等有危險之區域,且住宅符合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不堪居住程度之受災戶)住宅補貼事宜,特訂定本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