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加坡式建築」1樓停車位,仍需課徵房屋稅
【公告】「新加坡式建築」1樓停車位,仍需課徵房屋稅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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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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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南部建商力推「新加坡式建築」,該類建案主打總樓層數不高但有電梯、低公設比且停車空間設置於1樓。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只要是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其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均屬房屋稅課徵範圍,因此地上停車空間自應課徵房屋稅,若是供自住停車、無收費及營業,可隨同主建物的用途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