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國土署:呼籲公寓大廈管委會主動落實公安申報 以維護住宅合法使用及住戶居住安全
【公告】國土署:呼籲公寓大廈管委會主動落實公安申報 以維護住宅合法使用及住戶居住安全
2024.12.23
最新公告
-
法律新訊
閱覽次數111
為加強建築物的安全管理,本署自112年起針對8樓以上集合住宅正式納入公共安全申報範圍,要求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每3年應申報大樓內防火避難設施的維護情況;自114年起擴大針對6至7樓之集合住宅也納入公安申報,每4年進行申報;另針對11樓以上危險建物則要求必須在2年內成立管委會,以上各項若未依規定辦理公安申報者,將依法進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