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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屆,逾期繳納代價高

【公告】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屆,逾期繳納代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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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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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2月2日截止,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籲請民眾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需加徵滯納金。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民眾可持繳款書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便利商店(稅額在3萬元以下)以現金繳納,或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電子支付帳戶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轉帳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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