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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年地價稅已開徵 請依限如期繳納

【公告】113年地價稅已開徵 請依限如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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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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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為1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因遇例假日遞延至12月2日止),請納稅義務人務必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若對繳款書所載稅額有疑義或有未收到繳款書之情形,可於上班時間向地方稅務局及所屬分局洽詢或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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