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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農地買賣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公告】農地買賣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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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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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可持有效期限內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在土地持有期間內,曾經被查獲没有作農業使用而且没有在期限內恢復,或雖然在期限內已恢復,以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的情形,於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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