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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商辦大樓作住家使用 地稅局提醒仍應符合都計法規

【公告】商辦大樓作住家使用 地稅局提醒仍應符合都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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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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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民眾詢問如果購買商辦大樓,可不可以改作自住房屋使用來節稅?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自住房屋的條件之一是必須設有戶籍,商辦大樓雖然仍可以遷入戶籍,但若作為住宅使用,可能違反都市計畫法規,提醒民眾應先瞭解自己房地的使用分區,以免遭罰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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