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因糾紛解除契約返還土地所有權,仍需申報土地增值稅
【公告】因糾紛解除契約返還土地所有權,仍需申報土地增值稅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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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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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土地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雙方解除契約而返還土地所有權時,還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
土地買賣於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其物權登記即具有公示力且依法已取得所有權,縱使事後雙方解除原契約,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亦不得申請退還。該局指出,若因雙方契約解除,買方將土地返還移轉給賣方時,即屬土地所有權之移轉行為,仍應重新申報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