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社會住宅與公益出租人研討座談會 推廣多屋族投入租賃市場 享3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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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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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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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差別稅率2.0已於113年7月1日上路,114年5月開徵,為合理化房屋稅負,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由原「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為鼓勵房屋釋出,對未作有效利用的房屋課以較高稅率,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維持稅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