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正「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第5、6、7點,並自113年11月1日生效
【公告】修正「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第5、6、7點,並自113年11月1日生效
2024.09.09
|
/
焦點新聞
/
法律新訊
修正「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第五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閱覽次數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