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用住宅用地戶籍遷出形成空戶,將會補徵地價稅
【公告】自用住宅用地戶籍遷出形成空戶,將會補徵地價稅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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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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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戶籍要件為地上房屋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如使用情形或所有權未變更,不用每年重新提出申請,將維持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一旦戶籍遷出形成空戶、房屋供出租、營業使用,或土地、建物所有權異動等情形,將會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