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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屋旁搭建鐵皮棚架 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者需設立房屋稅籍

【公告】屋旁搭建鐵皮棚架 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者需設立房屋稅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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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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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於屋頂的鐵皮棚架,如未設門窗、牆壁之屋頂棚架,供遮陽防雨使用,依財政部70年7月14日台財稅第35738號函釋規定,簡陋之棚架所能增加價值有限,免予課徵房屋稅,但屋頂棚架有門窗,牆壁或供遮陽防雨以外之目的使用者,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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