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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北市都更「法放寬」配套上路 助坡地危險建物重建

【公告】北市都更「法放寬」配套上路 助坡地危險建物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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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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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坡地危險建物都更改建,保障居住安全,北市府於112年12月18日修正公布「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開放位處非地質敏感區之山坡地、山限區內危險建物得辦理都市更新,今年持續完成配套措施,包含113年5月14日公告都市設計審議原則,本次修法則是針對坡地危險建物取得更新地區身分建立流程,賦予山坡地及山限區之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得向市府提議劃定更新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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