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房屋稅差別稅率2.0 自113年7月1日起正式上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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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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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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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及「全數累進」方式課徵房屋稅,區分為以下三類:
- 符合「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2.4%。
- 「起造人持有待銷售房屋」其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為2%至3.6%。
- 除上開二類以外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則為2%至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