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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確保國土計畫制度如期上路 國土管理署正式啟動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工作

【公告】確保國土計畫制度如期上路 國土管理署正式啟動各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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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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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管理署表示,依據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最遲應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公告,屆時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國土計畫新制度將正式上路,地方政府後續將依照功能分區圖來做為轄內原非都市土地管制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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