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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2024年申報地價 應於今年1月31日前完成

【經濟日報】2024年申報地價 應於今年1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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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適逢每二年一次的重新規定地價,依據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內自行申報地價,惟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80%時,得照價收買或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另於公告期間內未申報地價者,則直接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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