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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強化分層分級 113年發布實施

【公告】臺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強化分層分級 113年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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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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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簡化審議流程,本次修正除放寬現行一般、專案、簡化等3種審議層級之適用案件類型,更新增「幹事會審議程序」,未來總樓地板面積3,000平方公尺以下之民間開發案,可由幹事會審議後,續辦核定程序,免再提委員會審議,加速審議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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