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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供公眾通行之法定空地不予免徵地價稅 憲法法庭:不違憲

【公告】供公眾通行之法定空地不予免徵地價稅 憲法法庭:不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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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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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所有土地上有私設通路,無償供公眾通行。稅捐稽徵處認為土地扣除建築物本身使用面積後,即為該建築的法定空地,不得免徵地價稅,應依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補徵土地地價稅。民眾認為該規定違反課稅負擔平等原則、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及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原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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