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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合法工廠空置未使用之部分 不適用減半課徵房屋稅

【公告】合法工廠空置未使用之部分 不適用減半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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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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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2項第2款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房屋稅按營業用稅率減半徵收,若有部分廠房空置不為使用,則該廠房空置期間,不能享受房屋稅減半徵收的優惠。依財政部函釋規定,工廠雖停工生產而其生產機器設備等仍留置於廠內者,並未將廠房變更供其他使用者,仍可依規定減半徵收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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