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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主與建商協議合建分屋 應申報繳納契稅

【公告】地主與建商協議合建分屋 應申報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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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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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由建商出資興建,地主係以所持有的土地交換取得房屋,實質上屬交換行為,應按契價2%課徵交換契稅,如地主取得房屋有給付差額價款給建商之情形,該差額部分應按6%向地主課徵買賣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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