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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不動產事實上處分權之讓與 與所有權讓與得藉由登記外觀查明有別

【法規】不動產事實上處分權之讓與 與所有權讓與得藉由登記外觀查明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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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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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單係國家為達課稅目的而核發,如為未保存登記之建物,非可僅依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斷定事實上處分權之歸屬。而不動產事實上處分權之讓與,既與所有權讓與得藉由登記外觀查明有別,則是否事實上處分權之讓與即應就各該主、客觀約定等情節綜合認定。

相關法條:

  • 行政訴訟法第98、125、255條
  • 民法第761、767、946條
  • 強制執行法第51條
  •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34條
  • 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第2、3、5、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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