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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拆除改建中出售土地欲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財政部:以核准拆除日推算期間

【公告】拆除改建中出售土地欲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財政部:以核准拆除日推算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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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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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於日前發布112年11月8日台財稅字第11204626540號令,核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時,戶籍登記完成的認定基準。若是在拆除改建中出售的土地,應以核准拆除日為準,認定有無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但當事人如能提示該地上房屋實際拆除日期的證明文件,且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可改以實際拆除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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