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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財政部公告「土地稅法」第 54 條條文修正草案

【法規】財政部公告「土地稅法」第 54 條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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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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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土地稅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土地買賣未辦竣權利移轉登記,再行出售者,處再行出售移轉現值百分之二固定罰鍰之規定,為利稽徵機關得就該違章情形,審酌個案情節處罰,以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意旨,爰擬具本法第五十四條修正草案,將罰度修正為再行出售移轉現值百分之二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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