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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

【公告】112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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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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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地價稅於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並以112年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民眾收到稅單後請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撥打電話、網路申請或到稅務局、各鄉鎮市公所服務櫃台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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