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 to top

【公告】對核定稅捐或罰鍰如有不服 行政救濟三階段

【公告】對核定稅捐或罰鍰如有不服 行政救濟三階段

最新公告
-
法律新訊
閱覽次數190

納稅義務人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繳款書、核定稅額通知書或罰鍰繳款書等處分不服時,應先向核定機關申請復查,對復查決定仍不服時,再循序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點閱更多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