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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不能以土地所有人出具使用權同意書 推認起造人於建物完成後仍得無償使用該土地

【法規】不能以土地所有人出具使用權同意書 推認起造人於建物完成後仍得無償使用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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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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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判字號:111年度台上字第1704號
  • 案由摘要: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 相關法條:民法第179、425-1、818條,建築法第11條
  •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乃起造人使用他人土地興建建物,於申請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時,應備具之土地權利證明文件,起造人使用他人土地興建建物之權源,原因多端,尚不能以土地所有人出具使用權同意書,即推認起造人於建物完成後仍得無償使用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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