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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贈與土地,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公告】贈與土地,不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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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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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出售」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或非都市土地面積分別未超過300平方公尺或700平方公尺,其土地增值稅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10%徵收土地增值稅。因此「贈與」移轉並非「出售」,縱其他要件符合,也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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