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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因疫情無法返臺,出境逾2年戶籍遭逕為遷出致地價稅增加,於112年9月22日前重新申請有解方

【公告】因疫情無法返臺,出境逾2年戶籍遭逕為遷出致地價稅增加,於112年9月22日前重新申請有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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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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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僅設籍人因疫情之故,出境逾2年,109年至110年經戶政機關依戶籍法規定,辦理遷出登記,且經查核無其他符合條件者設籍,致110年及111年地價稅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者,土地所有權人可於112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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