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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經濟部公告「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修正草案

【法規】經濟部公告「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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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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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實務所需、降低遵法成本及簡政便民,強化地質法第九條與本準則之關聯性與完整性,爰擬具本準則修正草案,其修正重點如下:

  • 增訂以現有資料檢核方法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修正條文第二條 及第四條)
  • 明確規範現地調查方法辦理基地地質調查並評估地質安全者,其進行方式與內容 。(修正條文第三條)
  • 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之結果不限以單獨報告形式呈現,以符本法要求並有利於與送審書圖文件整合。(修正條文第五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四條及 第十八條)
  • 修正各類型地質敏感區以現地調查辦理基地地質調查者,應進行之調查項目與內容及作業應遵行事項等規定。(修正條文第六條至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 及第十六條至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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