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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平均地權條例子法預告 6重大事故可申請換約轉售

【中央社】平均地權條例子法預告 6重大事故可申請換約轉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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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子法今天起預告,草案中明定簽約後發生6種重大事故,才可申請換約,避免變相炒作;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為避免民眾權利受限,決定不溯及既往,但嚴謹限縮許可換約範圍。林右昌指出,子法公告得申請或讓與轉售,列出6種情形,包括本人因非自願離職且逾6個月未就業、本人或家庭成員罹患重大傷病、本人或家庭成員的房屋因災害毀損而不堪居住需另行租屋、本人或家庭成員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重傷或死亡,買受人死亡,繼承人無意保留,以及共同買受人間的轉售或讓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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