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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重購土地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無次數的限制

【公告】重購土地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無次數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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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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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現行的土地稅法對於重購土地退稅的適用,並無次數的限制,所以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符合規定退還土地增值稅,該重購的土地屆滿5年後如果再移轉後又再重購新的土地,如符合規定,仍然可以再次申請退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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