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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土地增值稅適用「一生一屋」有影響

【公告】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土地增值稅適用「一生一屋」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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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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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112年1月1日起,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從原本的 20歲下修至18歲,將會影響土地增值稅一生一屋之適用。自明年起,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如地上房屋為18歲以上子女所有,或僅有滿18歲以上子女在該處設戶籍,即不再符合一生一屋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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