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直系親屬間土地移轉,地價稅優惠稅率仍應重新申請
【公告】直系親屬間土地移轉,地價稅優惠稅率仍應重新申請
202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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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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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說明,直系親屬間移轉的土地,用途雖然沒有異動,但因土地所有權人已更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之主體(納稅義務人)也因而改變,所以新所有權人仍應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重新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經核定後,如無移轉且用途沒有變更的話,以後免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