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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內政部:預售屋不得藉原物料漲缺工為由加價交屋

【中央社】內政部:預售屋不得藉原物料漲缺工為由加價交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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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如有未依規定給付遲延利息、要求提高價格才肯交屋,或藉此蓄意迫使買方解除契約,縣市政府可依消保法第33、36、58條規定進行調查並命其改善,如仍不改善,最高可裁罰150萬元並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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