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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受疫情影響未返國戶籍遭遷出者,得申請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公告】受疫情影響未返國戶籍遭遷出者,得申請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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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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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原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因設籍人受疫情影響,出境逾2年經戶政機關遷出戶籍,其土地所有權人得依規定向土地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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